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明年阶梯水价将全面推广。据测算,全面实行阶梯水价后,广东人均综合用水量下降11%。
为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已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各市、县城区要在水价调整时同步实行阶梯式水价。
据介绍,第一级阶梯水价可按保本水平制定,切实保障好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水权益和合理负担,要利用第二级和第三级阶梯水价收入测算平衡,将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格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各阶梯水量基数,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据了解,广东省下一步水价改革的重心将主要放在三个方面,推动各市县加快简化水价分类、实行工商业用水同网同价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价。
据统计,目前广东省已有17个地级以上市和9个县城率先实行阶梯水价,位居全国各省前列。尚未实施阶梯水价的有4个地级市城区和63个县城。
推行阶梯水价以后,广东的人均年综合用水量从482立方米下降到428立方米,下降了11%。此外,万元GDP用水量由119立方米下降到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76立方米下降到46立方米,降幅分别为37%和39%。同一时期,全省城镇居民生活日均用水量由216升下降到197升,平均降幅8.8%。
此外,广东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水资源费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并对珠三角地区高污染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