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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家过会企业备战 监管:不准为赶时间牺牲信披准确性

2013年12月04日 07:14    来源: 北京晨报    

  IPO大幕下月开启,83家过会企业已然开始紧张备战。本周,证监会便召集已过会的83家准备在A股IPO企业的主承销商参加会议,部署已过会企业新股发行工作,要求这些企业在本周内上报新股发行计划。

  据参会投行人士透露,由于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老股转让、券商自主配售、自主定价和自行选择发行窗口等市场化举措,监管部门已发出告诫,不能出现单独偏向发行人定高价、超募分成等现象,一旦发现,肯定会停掉主承销商相关资格。

  据悉,证监会要求已过会企业本周上报新股发行计划,并对新股审慎定价、充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新的监管要求。而据投行人士预计,准备在明年元旦前后获批文的企业,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充材料并上报。监管部门强调,不准为赶时间牺牲信息披露准确性。

  此外,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指出,虽然此次发行改革取消了新股定价报备、发行市盈率一般不得超出市场平均水平25%的限制等,但仍要理性对待定价环节,发行价格高企必须要有支撑;投行报告要独立客观公正,不得为了发高价随意调整相关参数和盈利预测等;自主配售过程中不要触动利益输送的底线。

  据悉,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详细向主承销商说明了近期的工作流程,如:发行正式批文前,发行方案需做相应准备,老股转让、自主配售网下投资者确定原则等应及时着手等等。证监会特别对股价报告撰写、路演推介透明度、信息披露以及自主配售不得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了强调,并提出违法违规不当行为等要进行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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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未暂停受理首发申请

  针对有市场传闻称,目前首发申请已暂停受理,证监会官方微博昨天快速澄清:并未暂停受理首发申请。

  证监会微博指出,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对拟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等事项提出了若干要求。拟上市公司应当先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其后方可向证监会报送首发申请文件。在审首发企业也需要落实《意见》的相关要求后,才能履行正常的审核程序。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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