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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募业务疑似卡壳 “大集合”转公募规则待明

2013年06月04日 08:01   来源:中国证券报   

  6月3日是证券公司获准向证监会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第一个工作日,但不少券商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虽然紧锣密鼓的筹备多时,但申请递交却并不容易。

  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架构成为绝大多数券商卡壳的主要原因,短期内恐将只有五家已有资管子公司的券商能递交申请,多数摩拳擦掌已久的券商只好寻路“曲线救国”。

  此外,券商人士透露,监管部门人士此前已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六一”大限后大集合产品既不允许新设,也不再允许投资者申购,但截至目前尚未下发正式文件明确如何操作,大集合产品何去何从仍是未知数,业界尚在等待细则。

  谁来抢跑?

  事实上,符合条件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券商不在少数。按照《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该业务的条件为:符合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等。当时,业界初步估计有16家证券公司符合条件。而招商证券(行情,资金,股吧,问诊)最新的研究报告则显示,截至5月31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规模达3193亿元,理财产品净资产3095亿元。其中,38家券商的集合理财规模在20亿元以上,上市公司中则有中信、海通、华泰等13家符合20亿元门槛。

  前述暂行规定发布后,数家券商均已表示在积极筹备递交申请,但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多家券商均表示,尚未递交申请,难题在于如何开展业务。

  消息人士透露,此前监管部门专门就券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召开内部会议,有关负责人明确提出,券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必须符合两大规定:一是没有资管子公司的券商须成立和资管并行的基金一级部门,二是此类公司如果旗下拥有基金公司股权,则需要把相应高管撤回。(下转A02版)

  如是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部门独立,除确保风险隔离外,还能防止利益冲突。

  但这一规定让不少证券公司犯难,一家资管业务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负责人透露,“我们公司领导基本不赞同再设立一个一级部门做基金业务,本来资管业务赚钱就不多,这下等于需要重新铺一个大摊子”。他表示,目前多数证券公司筹备公募基金的主力人马均来自资管部门,拆成两个一级部门运作成本高且难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而由于多数满足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券商旗下均有基金公司(据金牛理财网统计数据,券商系基金公司共42家),证监会要求撤回基金公司高管这一条款更是让不少券商直呼难以接受,没有哪家券商愿意撒手对基金公司的掌控。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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