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年终奖的避税学问 多1元收入少一截

2013年01月28日 07:08   来源:北京晨报   韩元佳

    辛苦了一年,终于盼来了年终奖。不过,白领苏雪却对记者抱怨,“每年发双薪时都感觉被税务局扒了一层皮。”外企销售老刘则更加郁闷,他所在的公司把工资连同上季度业务提成、年终奖放在同一个月发放,税单上的数字让他欲哭无泪。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员工对年终奖的概念和个税计算存在误区,相当一部分企业不会替员工考虑年终奖合理避税的问题。年终奖到底该怎么发?

    财税专家马靖昊表示,年底双薪和年终奖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的计税方法也不同。年底双薪实质是工资,应交个税额=(工资+双薪-免征额)×税率。但年终奖是奖金,计算应纳个税时应先除以12个月,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计税分两种情况:如果月薪金高于(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交个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而当月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应交个税额=(年终奖-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七级累进税率,若集中在一个月发放工资和各种奖金,会导致当月应交纳税额的提高。

    在大多数人眼中,年终奖发得越多越好,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当处于税率临界点时,会出现多发1元年终奖,少收入几千甚至几万的情况。马靖昊用一个例子来举例说明。甲年终奖是54000元,除以12个月为45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0×10%-105=5295元。乙年终奖是54001元,除以12个月约为4500.08元,由于4500元是临界点,超过4500元至9000元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应纳税额为:54001×20%-555=10245.2元。乙比甲的年终奖多拿1元,但收入反而少4950.2元。

(责任编辑:马欣)

  • ·"钱荒"影响进一步蔓延 深圳银行人士曝暂停放贷
  • ·黄金价格跌穿1300美元 首饰行业再次降价成定局
  • ·保监会发布保险业经营数据 保费收入同比增近10%
  • ·债务问题仍将长期困扰欧洲 需防债务危机"后遗症"
  • ·货币市场利率上升 上市公司2425亿短融券承压
  • ·民间资本银行梦现曙光 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呼声再起
  • ·基金公司垂涎余额宝大餐 货币基金并非无风险
  • ·市民不知情被兴业银行贷款百万 未办业务成VIP
  • ·泰康理赔条件苛刻投诉无回音 客户直斥就是骗子
  • ·格力空调安装不当泡坏地板 7000元损失仅赔400
  • ·上海远洋七号被指墙体太松 业主质疑墙是豆腐渣
  • ·免责条款多取证困难 信用卡“盗刷险”理赔难度大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