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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破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

2018年11月05日 15:42    来源: 经济日报     彭江 周琳 温济聪

  编者按: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民营企业债券违约率明显上升,金融市场和部分金融机构对民企风险偏好有所下降,形成负面反馈循环。单纯依靠市场力量自我校正短期内很难见效,需要对市场非理性行为及时校正。在此情况下,各方积极作为,推出具有实质利好的政策和措施,向市场传递积极明确的支持信号,修复民营企业融资能力,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发布

  北京市将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北京证监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北京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北京市将设立市融资担保基金,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外汇政策试点,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各部门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在人民银行端将企业开户申请审批时间缩减至1个工作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搭建北京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为民营和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具体来看,《实施意见》主要有六方面亮点。

  亮点一,设立专项再贴现额度。结合北京辖区金融机构再贴现业务需求情况,营业管理部将向人总行新争取的再贴现额度,全部用于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目前配置的专项额度达到70亿元,在营业管理部全部再贴现额度中的占比超过60%。

  具体来说,营业管理部运用70亿元低成本央行资金,专门为小微、民营企业签发或收受票据办理再贴现,引导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业务向小微、民营企业倾斜。通过循环使用,每年可支持小微、民营企业获得不少于120亿元的票据融资。此外,营业管理部还将继续用好3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额度,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提供及时的流动性支持。

  亮点二,打造民营、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服务直通车。为用足用好专项再贴现额度,营业管理部着手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对低于一定金额的小微、民营企业票据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提高再贴现额度使用效率,进一步保障实现120亿元的年度投放目标。同时,在中关村中心支行增设再贴现窗口,便利示范区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

  亮点三,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营业管理部第一时间与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对接,结合企业意愿锁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同时推动协调金融机构、债券市场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支持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亮点四,引导辖内银行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要求,推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要求定向降准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高于2018年第一季度。二是要求辖内各银行建立小微贷款成本、利率、收益分配跟踪监测机制,确保相关激励措施向分支机构有效传导;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应较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前有所下降。

  亮点五,拓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营业管理部近期在中关村开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试点,主要内容一是试点范围扩大至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十六园”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实施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先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凭支付明令直接办理;三是升级外债便利化政策,允许非投资性试点企业使用外债资金开展一定范围内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外债注销登记改由银行直接办理。

  亮点六,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营业管理部将进一步整合各方信息以及政策资源,构建“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的小微企业组合金融服务体系,探索研究搭建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工作方案。

  证券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资管计划启动

  11家证券公司已就255亿元出资签署发起协议

  中国证券业协会推动设立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管计划工作日前全面启动。10月31日,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发起人会议,11家证券公司作为联合发起人就255亿元(部分公司在此前约定基础上追加了出资)出资规模签署了协议,作为共同发起人发起行业系列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起人协议明确约定了各发起人自愿按照不低于前期意向的首次出资金额,在不晚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自有资金投入系列资管计划,并通过向下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达到撬动千亿元规模资金并开展具体业务的目的。发起人协议约定系列资管计划应当专项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解股权质押困难,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手段,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发起人协议有效性,协议还明确了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违约责任,并约定各发起人应当就系列资管计划的募集和运作情况定期报告。据了解,目前各证券公司已分别启动系列资管计划设立工作,有部分系列资管计划已提交基金业协会备案。

  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交易所首批信用保护合约达成 

  11月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启动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工作,并成功达成了首批信用保护合约,这是沪深证券交易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政策部署,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积极研究推出的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

  上交所方面,11月2日,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成为首批信用保护卖方,共达成2笔信用保护合约交易,参考实体包含了不同主体评级的民营企业,分别为红狮控股集团(民营企业,AAA)和金诚信(民营上市公司,AA)。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为上述民营企业近期发行公司债的主承销商,其为自己主承销的民营企业客户提供信用保护,有利于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提升市场信心,保障民营企业债券的顺利发行。

  上交所先行先试推出信用保护工具,开创了券商服务企业客户的新模式,券商可以为发行人提供“公司债券融资+信用保护工具”的综合融资解决方案,这将显著增强券商承销机构服务企业客户、特别是民营企业客户债券融资的能力。

  当日,深交所首批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涉及名义本金合计1.3亿元,参考实体包括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首批信用保护工具均以龙头民营企业作为参考实体,与其公司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同步推进,以达到增强投资者认购信心、助力债券发行和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的目的。首批试点均采用信用保护合约形式,由交易双方一对一签订合约且不可转让。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尽快研究发布信用保护工具相关业务规则,推进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常规化开展,充分发挥服务民营企业、创新企业、中小企业特色和优势,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同时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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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破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

2018-11-05 15:42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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