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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经在线访谈“两会特别节目”。本期节目是由中国经济网和网易财经联合进行采访的。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先生。朱先生您好。
  [03-08 16:15]

主持人:我们都看到在网上有一个帖子非常的热,也饱受争议,就是您提出的要发行千元钞票的意见,这个意见引起了网民热烈的争论,您这个提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03-08 16:17]

朱征夫:各位网友大家好!各位女性网友节日快乐!
  [03-08 16:17]

朱征夫:我这个建议不是提案,是在小组发言当中提的一个建议。我在提这个建议之前,我做了一些了解,比如银行的朋友说他们现在在清点钞票花的精力比较多,银行排队现象和钞票面值不够大也有关系,还有到广州采购服装的朋友,总觉得钞票的面值不够大,带起来不方便。另外还有在东南亚做生意的,比如在越南、泰国,那些地方现在人民币也比较普通。他们也觉得由于面值比较小,选择的余地不大,如果使人民币成为区域结算货币的话,可能这个选择会大一些。正是因为这些了解,我在小组上作了这样一个发言,没有想到引起这么多网友的关注。
  [03-08 16:18]

主持人:从赞成和反对比例来看,反对占多数,您怎么看?
  [03-08 16:22]

主持人:几年前也有人提出发行大面额钞票,您现在又提出来了,是认为时机成熟了,是吗?
  [03-08 16:23]

朱征夫:也很正常,我也没有说我讲的就是对的。因为国家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帮国家献计献策,至于建议的对与错,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在条件适合的情况再采纳,条件不适合的时候可以不予采纳,我认为问题不大。
  [03-08 16:23]

主持人:发行大面额的好处有哪些呢?
  [03-08 16:24]

朱征夫:几年前经济过热,认为发行会导致通货贬值。现在经济在走下坡路,人们不愿意花钱,物价也在下降,有通货紧缩的形势,在这种情况下发行大额面值的货币不会导致通货膨胀。
  [03-08 16:24]

主持人:许多网友对您这个建议是置疑的,念几条置疑的声音。有网友说,我们的收入不增加,如何解释钱多了呢?中国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表示,消费欲望方面按照常理应该是面值越小,钱包越鼓,才有花钱的欲望。有网友说,我想知道您一个月挣多少。我想先说明一个问题,有些地方一个月工资去除扣五险一金一个月节五六百块钱,您说到拿着一张纸回家是否也可以很开心的消费呢?
  [03-08 16:25]

朱征夫:关键的是方便,这个方便会刺激消费,为什么呢?比如说原来钱包里装十张那是一千块钱,现在装十张是一万块钱,钱包里装的钱多了,自然花钱的冲动就容易产生,我想这不是经济学的逻辑,这是一个心理学和人的行为学的关系,钱包里钱多,见到东西更想买。经济学家可能会从专业角度提他们的建议,我是法律工作者,作为一个普通人从生活常识角度提出来,我想这是成立的。
  [03-08 16:25]

朱征夫:这是几方面,因为发行大额面值的人民币并没有改变财富的分配方式,没有让穷人少赚钱,给穷人带来伤害,也没有让富人多赚钱,只是改变面值的结构,和穷人和富人没有关系。对于有钱人,带钱方便,花钱方便。经济形势要刺激消费,这个时候应当让有钱人多花钱,多花钱的前提是他带钱的时候要方便,所以我觉得有钱人在这个时候为消费的增长做更多的贡献。
  [03-08 16:26]

朱征夫:至于你说的一个月钱比较少,只够一张多的钞票,我认为这很容易解释,因为你发了一千元的面值,并不等于一百元的面值不发了,你可以不领一千元面值的钞票,可以继续领50或100元的钞票,并不矛盾。
  [03-08 16:28]

主持人:针对您的观点,3月5日的《南方日报》介绍了关于发行千元面额大钞的情况,称管理部门目前不会支持发行大额钞票,您怎么看待这个消息呢?
  [03-08 16:29]

朱征夫:面额大了以后,至少100元的票面可以少一些流通,这样纸张就自然节省了。
  [03-08 16:29]

主持人:在您说面值大的好处时说,对环保有好处,这方面能解释一下吗?
  [03-08 16:29]

朱征夫:使用电子货币是大的方向,这是毫无疑问的,基本发达国家以电子货币为主,纸币占比较小的范围。但是,我们现在还有一个过程,因为我们的诚信体系还不够,大家收现金更为踏实。另外刷卡和使用POS机还有一个过程,今后逐步会限制纸币的流通范围,目前现金交易是所有交易当中的一种主要手段。
  [03-08 16:30]

主持人:有网友回到节省印钞票纸张的问题,说中国穷人占多数,难道我打个酱油还要拿千元大票吗?如果买个白菜,卖白菜的是不是还要找我二百、五百吗?还有的说,印纸币会消耗纸张,为什么不推行电子货币,电子钱包,比如使用信用卡、电子支付、转帐等方式,成本都很低,符合未来商品买卖和支付手段的方向,国外很多国家使用现金的范围越来越小了,除了便利性条件之外,大额的现金交易也不利于规避偷漏税、洗钱等犯罪行为,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03-08 16:30]

朱征夫:发行大额钞票是迟早的事,至于管理部门怎么想目前并不重要,但是我觉得现在大家应该思考这个问题。我曾经比较了世界主要的经济体面值的情况,我也做了一点功课,在网上没少查资料。在美元流通最大的面额是100美元,曾经发行过500、1000、2000、5000、10000美元的面值,在1946年以后,大额的货币就不再流通了,基本上是以100元为主。欧元目前最大面值是500,500相当于5000人民币,100美元相当于700多人民币左右。日元最大的面值是1万,也有5千的,也有2千的,日元1万的面值差不多相当于我们现在1千左右,还有香港,香港很早就有1000元、500元的货币。英镑最大的货币是50英镑,50英镑相当于我们5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相当于世界主要的经济体来讲,我们的面值还不够大,所以,我觉得发行大面额的钞票是迟早的事。
  [03-08 16:30]

朱征夫:这跟钱包的安全是一样的。钱包里面装了一千元,有10张100元人民币,和单独一千元都放在不同的腰包里都丢了,承担的安全风险是一样的。
  [03-08 16:31]

主持人:有网友提出这样的置疑,担心自己的风险问题,发行千元大钞可以减少风险,但是对于一些工资收入低的人来说,可能一个月工资就是一千、二千,如果他拿着千元大超丢了或者收了一张假的千元大钞,这样就没钱了,风险特别大。
  [03-08 16:31]

朱征夫:我们现在面临通货紧缩,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的增长。仅仅发行一千元面值的人民币,只是改变面值的结构,并没有增加货币发行量,并不会影响通货膨胀。
  [03-08 16:32]

主持人:还有的网友认为发行千元钞票会给百姓带来通货膨胀的感觉。
  [03-08 16:32]

朱征夫:大家关心这个事我表示感谢,大家对我提出善意的批评我也表示感谢,这是好事,国家经济面临困难,我们都需要为国家想办法、出主意。我本身是法律工作者,不是经济学家,但是因为现在“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是最大的要务,所以谈经济问题,我也觉得可以试一试,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谈经济问题可以试一试,大家互相交流没有坏处,在交流当中真正的思想火花就会闪耀出来。
  [03-08 16:33]

主持人:我刚才说了那么多网友的置疑,你怎样评价网友的置疑呢?
  [03-08 16:33]

主持人:刚才您说发行大面额钞票能够拉动内需,其实在很多地方还有一种方式,是发消费券刺激消费,但是有些消费券有地域的范围限制,您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评价一下?
  [03-08 16:34]

朱征夫:你看消费券是谁发的,如果是旅游局部门发的,只能在所在地的旅游景点消费,那么不同的地区的政府发的消费券恐怕只能在它的那个地域消费。所以消费券和钱是有差别的,它的目的还是让你消费,不是一种流通手段。
  [03-08 16:35]

朱征夫:杜绝也不可能。我们在刑法里面有盗窃、有抢劫、有诈骗,各种罪名的设置,但是这些罪名的设置并没有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但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行为的发生。因为目前在珠江三角洲欠薪逃离的行为很严重,广东省委、政法委曾经做过调研,去年欠薪逃离有关的30个人以上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大概有330件,与欠薪的案子有关的是1100多件,不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应该在刑法上作出规定,比如盗窃和抢劫,或者诈骗,都是侵犯财产,但是它的范围往往有限,侵犯财产的数额也有限。但是欠薪逃离的影响的范围面很广,涉及的财产数额往往也很大,我觉得它对社会的危害性实际上足以在《刑法》中定罪。
  [03-08 16:36]

主持人:我们的网友不仅关心发行大面额钞票的建议,还有人关注您其他的议题,有一位网友提出: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一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已经断裂,但是有一部分小老板在倒闭之后连夜卷铺盖卷跑了,您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了“《刑法》应增设欠薪逃逸罪”。您认为增设这一罪责是否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03-08 16:36]

主持人:关于法律的问题,提到劳动仲裁,很多人感觉劳动仲裁的时间太长了,您是不是感觉这个现状能改善呢?我们应如何改善这种现状?
  [03-08 16:37]

朱征夫:就是界限的把握,一定要把恶意欠薪和平常公司由于劳动纠纷的欠薪和公司经营困难欠薪要严格区分开来。第二,在责任承担方面,主要追究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必须有恶意转移财产、自己通过逃离躲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另外,我们认为情节严重的才另案处理。
  [03-08 16:37]

主持人:在具体实施和制定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03-08 16:37]

朱征夫:劳动仲裁时间长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劳动者等着发工资,因为工资往往是活命的钱,漫长的诉讼程序往往不能满足劳动者迫在眉睫的生活需要,这是很大的问题,能不能考虑比如不把劳动仲裁作为一个前置程序,劳动者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多采用简易程序,让法院出一个司法解释,对劳动纠纷限制一下诉讼的时间。
  [03-08 16:38]

朱征夫:这主要体现司法民主,体现公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和监督。比如其他国家,以美国为例,有专门的小额欠债的法庭,开庭是公开的,它最大好处的是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所以这个非常的好。
  [03-08 16:39]

主持人:其实网友对你的建议还是很关注的,不仅关注千元大钞建议,还看到这样一条,您在两会当中提出,在成熟法院推广建设网上法庭,方便群众旁听和监督。您认为这样方式的好处有哪些呢?在中国是否真的可行呢?
  [03-08 16:39]

主持人:在中国呢?
  [03-08 16:40]

朱征夫:在中国,因为很多网友都有自己的工作,你让他去直接出庭,虽然开庭是公开审判,但是出庭的话不一定方便,但在网上看会比较方便,我认为只是公开审判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公开审判的另一种延伸,为了更好地方便网友参与司法活动,监督司法活动。
  [03-08 16:41]

朱征夫:具体的表现主要是我们的审计部门受行政隶属关系的约束,它缺少独立性。比如人大对政府财政收支和预算决算的监督是外部权利的监督,但是人大没有审计队伍,它要通过政府的审计部门来对政府的财产收支进行审计。实际上是政府自己审计自己,等于是左手监督,右手审计,这种内部的监督方式适应不了外部的监督目标。
  [03-08 16:44]

主持人:这次两会您还提出“应让审计权相对独立于行政权力,人大应设立审计机构承担审计监督政府财政收支和审计决算的职能”,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您是否觉得目前的审计工作当中的问题很突出?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03-08 16:44]

朱征夫:世界各国还少有将国家审计机关放在行政管理之下的,它有立法模式的审计机关,还有司法模式的审计机构,就是审计法院,行使司法职能,或者独立的审计机构,不属于任何权力机关。总的发展趋势都是让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行政权力,然后更多地监督行政权力。我们现在的问题在哪里呢?就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审计署是要对国务院总理负责的,是属于行政权力系列,我们《审计法》又把这一规定具体细化,所以如果要调整的话,让现有的审计机关向人大直接汇报工作,由人大来管,涉及到宪法修改审计法的工程量很大。但是问题存在,哪怕现在不能做,以后慢慢做,我觉得也要开始想这个问题,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让大家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因为用内部监督的手段搞外部权力监督,不符合权力监督的基本规律。
  [03-08 16:45]

主持人:那么人大设立审计机构目前在操作上还有哪些阻力?
  [03-08 16:45]

朱征夫:修改宪法和法律。
  [03-08 16:46]

主持人:如果真的可行的话,还有哪些配套的政策出台?
  [03-08 16:46]

主持人:在网上近期还有一个很热的话题就是“人肉搜索”,您从法律角度来看,“人肉搜索”是否合法?
  [03-08 16:46]

朱征夫:一方面“人肉搜索”要加强引导,另一方面是严格法律界限。
  [03-08 16:47]

主持人:这两者怎样协调呢?
  [03-08 16:47]

朱征夫:“人肉搜索”的主体是不违法的,实际上也是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特别是“人肉搜索”在反腐问题上已经立下汗马功劳,已经有很多的事件都是“人肉搜索”的功劳。结合《刑法》刚刚修订个人信息泄漏的有关规定,“人肉搜索”可能有一小部分与个人信息泄漏重叠,主要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在电信部门、医疗部门和金融机构,在行使职能和提供服务获取信息,如果在“人肉搜索”中泄漏了可能就会出现大问题。
  [03-08 16:47]

朱征夫:我们已经有法律了,个人信息泄漏已经作为一个罪名在刑法当中有规定。
  [03-08 16:48]

主持人:需要我们立法吗?
  [03-08 16:48]

主持人:您的意思是支持山寨。
  [03-08 16:49]

朱征夫:“山寨”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对一些已经成熟的技术,不受专利保护的技术是可以山寨的。山寨的好处是经济民主化、技术民主化,就是通俗化,服务于草根阶层的,是让技术服务于人类生活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方式,主要是在强调山寨化的同时,要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03-08 16:49]

主持人:还有一个词比较热,是“山寨”,“山寨”和知识产权的矛盾如何解决呢?
  [03-08 16:49]

朱征夫:我是赞成的。山寨当中有些是专利权,有些是商标权,有些是著作权,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是直接生成的,你创作的音乐作品,写出的文字作品,自动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这一块在山寨化的同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
  [03-08 16:50]

主持人:我看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说了这样一段话,山寨文化是人民群众的创造,体现了民间的文化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生存依据和市场需求,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面,只要是创造的东西,不管是否山寨,但凡有价值的都可以纳入保护的范围之内。你怎么看待这个观点呢?
  [03-08 16:50]

朱征夫:那当然。
  [03-08 16:50]

朱征夫:对。
  [03-08 16:51]

主持人:从法律角度来看完全可以推行?
  [03-08 16:51]

主持人:感谢您来到中国经济网做客,和网友分享这么多问题,欢迎您下次再来。希望网友更多关注中国经济网,关注网易财经。谢谢收看。
  [03-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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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8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