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 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2024年7月,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在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2025年7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6年4月30日。
据该公司于2026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100,483,887.60元,未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下称《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情形。根据《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从广汇物流2026年一季度前十大流通股东看,国联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1107.29万股、759.00万股、524.86万股,位居第6、第8和第9位。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