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鑫投资遭广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19年08月06日 09:08
来源:
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李惠敏)8月5日,广州证监局发布对广州市犇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犇鑫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发现犇鑫投资在销售犇鑫价值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时,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的规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以及《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犇鑫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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