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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连发20张监管函,11家险企被禁申报新备案产品

2019年07月23日 17:22    来源: 第一财经    

  严监管持续发力,20家财险公司因产品问题被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将被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7月23日,银保监会发文称,针对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近日已向20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限期整改,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3家险企被禁申报新备案产品6个月;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家险企被禁申报新备案产品3个月。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财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压实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产品整体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已组织开展了两次财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20家财险公司的1550个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产品报备三方面突出问题。

  其中,在保险条款方面表现为:保险条款解除合同约定不严谨、不规范,如有的意外险、短期健康险条款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退还保费的情况;有的条款存在缺少退保处理规定或退保规定不合理的情况;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保险概念,如有的出现“自动续保”或“终身限额”等长期健康保险概念等。

  保险费率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未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无法判断费率存在差异原因及费率调整的合理性;保险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如有的费率调整无上下限,费率设定不严谨、不科学等。

  产品报备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备案类产品含涉车责任。如有的公众责任险附加险或驾驶员培训学校责任险附加险中包含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违反关于备案产品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产品属性分类不当或险种归属不当。如有的未按被保险人是否为自然人,正确分类个人产品和非个人产品,将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个人产品归类为非个人产品。

  对于上述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全面自查所有在售保险产品,及时清理注销问题产品和“僵尸”产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同日,银保监会网站挂出上述20封监管措施决定书。

  银保监会称,保险公司要依法合规开发保险产品,严格产品报备使用管理。各公司产品开发要切实做到依法合规、不违反保险原理、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保险条款结构清晰、文字准确、表述严谨、通俗易懂,保险费率科学合理、与风险相匹配。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监测公司产品自查整改和清理修订情况,强化产品检查成果运用;持续深入开展产品检查,实现对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检查全覆盖;对产品问题整改不到位、产品主动自查清理不到位、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公司,将严格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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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连发20张监管函,11家险企被禁申报新备案产品

2019-07-23 17:22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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