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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频繁更替 长江财险两大难题待解:盈利难+高管频换

2018年10月16日 16:36    来源: 中国经营报     陈晶晶 曹驰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总经理变更一事再临关键期。

  在今年6月底,长江财险拟任总经理宋静刚任职资格被否,成为银保监会成立以来否决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首例。此事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将长江财险推至风口浪尖。

  随后不久,长江财险内部决定,自2018年7月3日起,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明清担任临时负责人,任期3个月。截至目前,孙明清担任临时负责人已超期。

  对此,记者数次致电长江财险新闻发言人欲了解未来总经理人选安排,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同时长江财险内部相关负责人也未予以回复。

  实际上,长江财险的6家发起股东均是著名大型国有企业。作为湖北首家险企,长江财险被寄予厚望。然而近年来,其总经理更换较为频繁,其业绩也呈现持续下滑态势,保费收入负增长,尤其是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主营险种,无一盈利,投资端收益也明显下降。

  长江财险此前的公告显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由孙明清作为公司临时负责人,并从2018年7月4日起开始履职,履职期限为3个月,至2018年10月3日。

  截至目前,孙明清三个月任职已超期,对于公司未来总经理人选的安排,目前长江财险官网未有任何消息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与往常业内总经理离职原因不同的是,孙明清担任长江财险临时负责人,事出有因。

  银保监会在今年6月底公布的一纸否决批文称,经审核,宋静刚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予核准宋静刚担任长江财险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上述规定的第十一条内容显示: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和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两项条件。

  同时,保险公司总经理除具有上述两个硬性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担任保险公司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担任金融监管机构相当管理职务5年以上;其他足以证明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

  但据长江财险公开资料,宋静刚并不存在学历不符合的问题。从工作经历来看,宋静刚来自大股东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现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成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国电集团”)管理层,而对于相关金融或保险领域工作经历,资料并未显示。

  对比宋静刚,孙明清在金融或保险业工作经历较长,且具有10年以上经济工作经验,满足上述监管要求。

  在进入长江财险之前,孙明清在原国电集团已经工作7年。

  2007年3月~2014年7月期间,孙明清历任国电华中分公司(长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计划发展部主任、国电华中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规划发展部主任、国电华中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产权部主任、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自2014年7月~2018年7月,孙明清相继担任长江财险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工会主席。2018年7月开始,孙明清除了拥有以上职位以外,还多了临时负责人头衔。

  在宋静刚、孙明清之前,长江财险已经历了三任总经理,平均每任总经理的任职时间仅有两年左右。

  2012年4月5日,邵国勇获原保监会批复,核准其成为长江财险总经理。2013年9月邵国勇因工作需要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原保监会批复,由郑则鹏担任长江财险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6月,监管核准郑则鹏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2016年4月,郑则鹏辞去了总经理职务。

  2017年3月,经监管核准,彭柱石担任长江财险总经理。但任职不过一个月,即2017年4月,彭柱石便辞去总经理职务。值得注意的是,资料显示,彭柱石是唯一一个未出自大股东原国电集团内部系统的总经理。

  “出身”显赫盈利承压

  区域性保险公司大部分由地方政府金融办或财政厅牵头,当地具有国资背景、资本实力、战略投资目的的大型国有企业做股东,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长江财险无疑就是其中的典型。

  根据长江财险资料显示,长江财险成立于2011年11月18日,总部设在湖北武汉,注册资本12亿元,是湖北省首家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其股东共有6家,分别为原国电集团、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工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集团”)、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资本”)、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

  其中,国电资本是原国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合计持有长江财险34%的股权,原国电集团为长江财险的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长江财险由原国电集团和湖北省政府大力推动筹建,长江财险首任董事长李亚华也是由湖北省政府选派。

  此外,长江财险获批筹建和开业用时不到两个月,时间之短在彼时曾引起不小的轰动,时任长江财险首任董事长的李亚华还称之为令人惊叹的“长江速度”。

  显赫的出身,开业速度之快,均让这家财险公司自成立之日起颇让业界关注。但从财务数据来看,其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在获批开业之前,2011年10月28日,长江财险首任董事长李亚华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表示,在公司成立6年之后,希望公司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规模,即每年实现保费收入30亿~50亿元,每年实现利润3亿~5亿元,职工近5000人,使股东资本回报率在30%以上。

  而对比其成立7年以来,每年仅有几亿元的保费收入、净利润持续亏损、地区展业集中程度高等情况,长江财险的发展与上述目标相差甚远。

  长江财险年报显示,2012年~2017年,其保费收入分别为1.15亿元、2.91亿元、5.06亿元、6.87亿元、8.39亿元、7.6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68万元、-102万元、892万元、-3830万元、-6214万元、-1.0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长江财险成立7年,除了2015年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两大险种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险承保盈利几百万元以外,其余年份的保费收入排名前五的险种,无一承保盈利。

  此外,长江财险的展业主要集中于湖北省。

  湖北保监局数据显示,2013年~2017年,长江财险在湖北省获得保费收入分别为2.80亿元、4.93亿元、6.32亿元、7.10亿元、5.02亿元,占当年长江财险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2%、97.4%、92%、84.6%、65.3%。

  最新数据显示,长江财险2018年1~8月从湖北省获得的保费收入达4.38亿元,占长江财险前8月总保费收入6.08亿元的72%。

  对此,专家分析表示,地方政府倾向于把业务交给本省的公司,有一定的优势。但目前由于监管转型以及对风险的关注,保险公司业务快速成长的窗口期基本关闭,大多数中小公司面临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成本的压力。其次,区域性财险公司虽然股东资源较为丰富,但产权结构、公司治理、激励约束等体制机制有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可能制约了公司的发展以及对资源的整合与运用。

  上述专家进一步认为,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地方政府也同时面临开放市场的压力。因此,为了长远发展,区域性财险公司需要开发合适的产品、做好服务,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对其价值创造能力,才能赢得特定的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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