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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持近七年 新光海航人寿终获股东增资

2018年10月11日 07:25    来源: 北京商报    

  成立近十年的新光海航人寿,在2012年便启动了增资计划,但由于股东之间貌合神离,该公司注册资本一直难到位,偿付能力也因此长期陷入不足,业务停滞不前。在僵持近七年后,新光海航人寿终于获得股东增资。10月10日,银保监会在官网正式批复,新光海航人寿注册资本从5亿元增至12.5亿元,这也意味着该公司偿付能力等一系列危机有望解除。

  海航正式退出

  公开资料显示,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3月,由海航集团和台湾新光人寿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股东双方持股占比均为50%。

  根据银保监会10月10日的批复,海航集团此次悉数出清其持有的新光海航人寿股权,分别将38%、12%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金融”)、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浦房地产”)。而台湾新光人寿则分别将其持有的15%、1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霖资产”)、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展投资”)。

  在本次新增的7.5亿元注册资本中,由台湾新光人寿、柏霖资产、香江金融、国展投资、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冠浦房地产分别认购1.875亿元、1.75亿元、6000万元、1.25亿元、1.375亿元、6500万元。股权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金后,以上6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5%、20%、20%、14%、11%、10%。

  增资一波三折

  事实上,新光海航人寿曾经几度想引入新股东,但因原股东难协调,增资扩股计划一再“搁浅”。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新光海航人寿就启动了增资计划,预计增资5亿元。但在增资道路上,新光海航人寿走得并不顺畅。新光海航人寿中方股东海航集团一方面表示要增资,一方面增资却迟迟未能到位。2015年二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179.71%,按照原保监会偿付能力分类标准,为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原保监会对新光海航人寿采取了暂停增设分支机构、责令公司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的监管措施,要求股东双方于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

  面对日益严峻的偿付能力不足问题,新光海航人寿的增资计划刻不容缓。2016年11月,新光海航人寿公告称,将引入控股股东——柏霖资产。股权转让后,柏霖资产将持有新光海航人寿51%的股权,而台资股东新光人寿将持股25%,降至第二大股东,深圳光汇石油集团和国展投资分别将持股14%和10%。不过,随后的股权转让一直没有下落,新光海航人寿的注册资本金长期停留在5亿元。

  从此次股权转让结果来看,柏霖资产放弃了控股权。对于柏霖资产放弃控股权的原因,业内多认为这是因为今年3月原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为1/3。

  偿付能力危机有望解除

  此次增资获批后,新光海航人寿有望摆脱偿付能力压力。新光海航人寿相关负责人即对记者表示:“此次申请获得核准,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将达600%以上,重获发展生机。”

  不过,在成立的近十年时间里,新光海航人寿亏损不断加大,业务也因偿付能力不足陷入瘫痪。年报数据显示,2009年新光海航人寿净亏损4093.72万元,此后亏损额持续扩大,2010-2015年净利润分别亏损0.49亿元、0.72亿元、0.9亿元、0.86亿元、1.08亿元和0.82亿元,2016-2017年再次亏损0.99亿元、0.87亿元。根据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新光海航人寿再次亏损,年内累计亏损3425.84万元。

  在新股东进入后,下一步新光海航人寿将面临更名、人员调整、战略规划、机构铺设等一系列问题。对于公司未来的规划,新光海航人寿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此次围绕解决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问题以实现公司尽快恢复正常化经营,结合股东实际情况并严格遵照银保监会监管新规要求作出了这次安排。”

  “目前,新光海航内部各项基本工作尤其是满期给付及客服服务工作一直在正常开展。”上述人士表示,后续新光海航人寿将继续秉承“保险姓保”的重要精神,恪守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使命,严格遵守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力争成为国家发展的稳定器、客户生活的保障器、实体经济的助推器,不断满足社会经济日益丰富的保障需求。北京商报记者 许晨辉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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