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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险企被罚近5500万元 财险公司成“重灾区”

2018年10月11日 07:11    来源: 证券日报    

  分机构来看,今年三季度,财险公司被处罚金额最多,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3213万元,占所有罚金的58.6%,近六成;寿险公司合计被罚1258万元,占比22.9%;中介机构合计被罚976万元,占比17.8%。

  值得关注的是,三季度银保监会对寿险的罚金环比增幅明显。数据显示,8月份银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罚款345万元,环比飙增140%;9月份银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罚款为770万元,环比增长120%。

  财险公司罚金占比超六成

  财险公司依然是银保监会处罚的重点。今年三季度,财险公司被处罚金额最多,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3213万元,占比近六成。从7月份、8月份、9月份单月处罚数据来看,财险公司被罚金额均占绝大多数。

  具体来看,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9月份,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合计罚款2028万元。其中,财险公司被罚1024万元,占比50.5%;寿险公司被罚770万元,占比37%;保险中介机构被罚234万元,占比11.5%。

  而7月份和8月份,银保监会对险企的罚金中,财险公司均超六成。其中,7月份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合计罚金为1644万元,11家财险公司合计被罚1040万元,约占63.2%;8月份,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合计处罚1810万元,其中15家财险公司合计被罚1150万元,占比63.5%。7月份、8月份寿险公司及中介合计被罚金额均不足四成。

  财险公司被罚最普遍的原因是“虚列项目套取费用”。其中,车险领域更是财险公司虚列财务报表、套取费用的重灾区。

  颇有代表性的是,江苏保监局8月21日下发的处罚函显示,某大型上市财险公司存在两大违法行为:一是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二是虚列财务费用。

  江苏保监局发现,上述上市财险公司于2017年1月份-9月份向深圳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费用4118万余元用于购买万里通积分并赠送给客户,客户可以使用积分抵扣所交车险保费或兑换车险增值服务,涉及商业车险保费合计1.7亿余元;2017年1月份至10月份,该公司从46家汽车服务供应商购买汽车保养、洗车、划痕等服务内容赠送给购买车险的客户,涉及金额424.01万元。

  此外,江苏保监局处罚函还提到,2017年4月13日至5月17日,上述上市财险公司以业务招待费、公杂费、劳动保护费等名义报销相关费用合计85130元,套取资金用于业务采购费用支出。

  无论是虚列费用、还是编制虚假材料,均与财险公司在车险市场的“拼费用”不无关系。今年年初,监管层就明确表示,有险企将商车费改红利用于车险费用恶性竞争,部分险企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将赔付节省的费用转投销售环节。

  寿险罚金连续两月飙增

  除财险公司罚金占大头之外,寿险公司近两个月被罚金额飙增。具体来看,7月份寿险公司合计被罚143万元,8月份这一数字增至345万元,9月份进一步增至770万元。8月份、9月份两个月,寿险公司罚金环比增速连超100%。

  寿险公司被罚原因主要集中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财务不真实、欺骗投保人、销售误导等。

  例如,9月28日黑龙江保监局下发的处罚函显示,某险企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存在虚列燃油费的行为。二是该公司存在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

  再如,9月28日,重庆保监局的另一则处罚表示,某中型寿险公司在2017年4月份至2017年12月份编制未曾真实发生的招待费套取资金,共计269865.19元,该公司时任银行保险部经理刘某对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同时,该公司未在犹豫期内及时进行回访。2017年1月份至2018年2月份,该公司对部分人身险新型产品保单未在犹豫期内回访投保人,涉及保单3359件。

  除上述普遍被罚原因外,三季度险企还因如下原因被罚: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报告、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并开展业务等。

  保险中介被罚接近千万元

  今年三季度,银保监会对中介的处罚仅次于寿险公司。7月份-9月份中介机构合计被罚976万元,占比17.8%,接近两成。

  监管部门对中介的处罚原因也“五花八门”:编制虚假资料;虚构保险代理业务、套取保险佣金;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要求缴存保证金;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收取保险公估业务报酬等。

  例如,山东保监局近期下发的处罚函表示,美联盛航代理山东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2018年1月份-5月份,该公司将某财产保险公司的直销业务编制为保险代理业务;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5月份,在合作商务公司未向其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情况下,该公司以“市场推广费”名义列支费用。

  一家保险中介副总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寿险行业普遍转型长期保障型产品,导致部分中介业务出现负增长,因此部分中介才会通过各种途径套取费用,增加业务人员激励。而财险行业在车险费改后,费用竞争更加激烈,个别险企借助中介渠道套取费用。

  此外,个别中介也因为高管任职资格不合规被罚。近期,上海保监局发现,上海富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高管任职未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的行为:2016年1月2日至2016年11月15日,陈某作为该公司的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但未取得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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