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社会失业保险
 ·失业的基本概念
 ·失业的主要类型
 ·失业率
 ·失业保险的概念
 ·国外失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失业保险的主要政策
 ·《失业保险条例》的实施情况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什么是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及其特点?
 ·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哪些有关失业保险的公约和建议书?
 ·为何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有哪些?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如何计算?
 ·如何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基金在什么范围内统筹使用?
 ·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的原因及筹集和管理使用的原则
 ·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哪些支出?
 ·失业保险基金如何管理?为什么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如何保存?怎样计算利息?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具体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一定补偿?
 ·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及其费用的拨付
 ·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如何拨付?
 ·我国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确定的?
 ·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履行的职责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资源工作的原因和原则
 ·如何解决经办机构的经费
 ·如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单位或者个人因失业保险事宜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时,如何依法处理?
 ·如何依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失业保险争议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失业保险条例》的行为,可否请求行政处理?
 ·如何处罚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