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
其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其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其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其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一个具体的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可以同时提供全部四项保障,也可只承保其中一、二项。这需要人们在投保时仔细了解。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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