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说道多" 按需购买 "读懂"保单
2009年06月22日 14:3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
我要发表评论
]
[
推荐朋友
]
[
打印本稿
]
·
机构预测明日大盘走势
·
独家:每日A股数据精粹
·
析中国龙投资组合样本
·
股市实时行情数据一览
·
每日股市交易提示一览
·
证券报纸每日机构荐股
·
火车实名购票断了黄牛财路
·
广发基金:五大行业浮现机会
·
虫草价疯狂 何以超黄金
·
九国评级遭降 欧债危机升级
·
泰康人寿保费首现负增长
·
农超对接"平价蔬果"上市
·
中信证券去年净利125亿
·
基金实时行情资讯一览
·
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排行
·
财经各类知识技巧汇总
·
证券机构分析文章一览
·
证券分析师看市有话说
·
理财师解读理财那些事
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作为投资理财产品为人们广泛接受。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百姓家庭,车险也越来越广泛普及。风险无处不在,要真正运用保险这个工具,确保家庭经济生活的高枕无忧,市民还需树立和加强保险保障意识。
在购买车险的时候,“价钱、便利、安全”是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要素。出险时,有人顺利得到了赔付的保险金,享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也有些人没能顺利拿到赔偿金,因此对保险公司多少有些怨言。由于部分车主对车险一知半解,常常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理赔纠纷中。要想轻松获赔,车主最好避免投保误区。购买车险“说道多”,要“读懂”车险才是最重要的。
投保渠道
采取哪种投保渠道购买保险才更实惠、更有保证呢?试比较一下这几种投保渠道的利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予以选择。
渠道一
电话或网络渠道
网上投保和电话投保的价格基本相同。网上投保的方式非常便捷,只需填上车主的车辆品牌型号和车价,以及要保的险种,点击估价,如果满意,3分钟即可完成。在网上投保以后,查询起来也十分简单。
渠道二
保险中介代理人
选择通过专业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人投保,确实可以为自己省去很多时间,代理人可以上门服务或代客户办理各种投保、理赔所需的手续,对于客户而言会比较便捷。但是,广大车主也要擦亮眼睛,毕竟代理人素质参差不齐,为获得较多的佣金,可能会向车主推荐高额险种。还有的代理人为促成车主购买保险,对车主的口头承诺很多,但出险理赔时往往无法兑现。
渠道三
保险公司营业厅
去保险公司营业大厅办理车险这种传统方式依然得到很多人的青睐。现场有业务人员对每个保险险种、条款进行详细介绍和讲解,并可根据投保人实际情况提出保险参考建议,这样能够让车主选到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不过,这种方式弊端就是客户必须事事自己动手操办,办理手续时会觉得比较麻烦。
渠道四
4S店、汽车维修商
通过汽车经销商、汽车维修商代理投保。目前,很多单位通过与保险公司司签订协议,成为保险公司的代理。您可以通过代理来购买保险,当然选择代理来投保需要多付一些费用。
常见车险类型
1、全面型:
交强险+商业三责险(3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车身划痕损失险。
约有20%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适合于新车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
2、常规型:
交强险+商业三责险(2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
约有60%的车主选择此类组合。适合于有长期固定人员看守的停放场所停放的车辆,也适合于有一定驾龄、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
3、经济型:
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万元)+车损险+不计免赔。
约有15%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适用于车辆使用较长时间以及驾驶技术娴熟、愿意自己承担大部分风险的车主。
4、风险型:
只购买交强险。交强险只赔付事故中第三方(受伤害一方),人员伤亡最高赔付11万元,住院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但成都地区发生车祸造成的人员死亡赔付应在20万以上,住院医疗费用也是远远不够,2000元的车辆损失费用更是相差甚远。并且,自己的车损或被盗需自己承担。因此,此搭配风险极大。
约有5%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保险专家一般不建议选择此项。
另外,在车险险种中还有“自燃险”。此险种是指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燃烧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依法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对于此险种保险专家建议如果汽车使用年限过长,机件老化,可以购买“自燃险”。另外,经常长途营运的车辆也应当购买“自燃险”。
购买车险注意事项
首先,
尽量避免由他人“代理投保”。专家提醒,车主在委托他人投保时,一定要了解投保的险种是什么,各险种保费的费率和保额分别是多少,并了解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以避免理赔时出现麻烦。
其次,
投保车险要足额。对于车险,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这样的确可以为投保人节省一些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车主就得不到足额赔付了。
第三,
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根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
最后,
车险续保应合理搭配险种。除了必不可少的交强险外,车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对于一些不必要的险种,车主大可不必花“冤枉钱”。
车险理赔三大误区
误区一:
投附加险,是在花冤枉钱
如果车险条例中明确规定车辆出现事故不予赔付,那么车主在投保时可根据附加条款再投保一份附加险,这样出了事情才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专家提醒:即使投保了附加险,一些车辆损失是否能顺利获得理赔仍有前提条件,例如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发生自燃可获得赔偿,但因车主操作不当而自燃,则不予赔偿。同样,车辆泡水后造成发动机进水可理赔,但若车主明知发动机进水还启动汽车,造成的损坏就不在理赔之列。
误区二:
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被保险人“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被保险人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专家提醒:出事后不要认为保险公司担责,就忽略了责任认定,特别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这样很容易为自己带来后患。
误区三:
我买了保险,你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认为买了保险,出事故就得全赔。事实上,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购买强制险和车险主险等,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
专家提醒:保险具有不可预知性,要想降低风险,投保可适当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或其他更多险种。
总而言之,对于保险理赔,保户要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不要认为保险公司拒赔就是对保户利益的损害,或者是对保户的欺骗,重要的是自己签合同前要看清条款,发生事故后也要认清状况。当然,对于某些问题,双方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如果在理赔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解决。
(责任编辑:牛牧)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车险渠道选择多 服务质量是关键
2009年06月20日
·
车险“返佣”涉嫌商业贿赂 消费者应自觉抵制
2009年06月17日
·
浙江保险行业协会主动"揭丑" 车险"返佣"伤害了谁
2009年06月17日
·
保险案例:饮酒不等于醉酒 保险公司应承担理赔责任
2009年06月03日
·
专家:车险理赔应避免三误区 投附加险是花冤枉钱
2009年06月01日
·
三大保险巨头先后进入电话车险市场出手小排量车险
2009年05月27日
要闻导读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企业资不抵债认定标准
·
国务院出台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
·
北京上海等地黄金周楼市惨淡 购房者仍选择观望
·
十一黄金周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达6962亿
·
前三季A股半数散户亏超30% IPO融资致股灾来临
·
惠誉国际下调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主权信用评级
·
[财经名博秀]
马云收雅虎最大障碍是政治因素
·
辞职员工曝GUCCI门店虐待员工致多名孕妇流产(图)
·
不知不觉成“卡奴” 信用卡有多少收费不为人知
·
月入2万的保险营销员的一天 客户是“泡”出来的
·
【
合作专栏
】纺织服装板块上市公司周周看
·
CE大本赢(软件说明&下载)
银行T+0理财品受青睐
网友评论
目前已经有
条评论
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经济网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经济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经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新闻跟帖管理员反映。
商务进行时
·
日韩终结货币互换协议
·
债市元气缓步恢复
·
黄金价格跌穿1300美元
·
新三板扩容尘埃落定
财智人生
更多
“夫妻店”如何避风险
“买房梦”破灭的样本
揭“豪门女婿”身价
“中国大妈”赔了
·
保护车辆可加保自燃险
·
人民币中间价连跌5天
·
医药股弱市不弱
·
贵金属投资或迎转机
·
上海大众骗补事件发酵
·
别把退休年龄过度经济化
·
二维码:“扫”出食品来路
·
浙江春茶销售逆势增长
·
临桂旅游做足“山水文章”
财界奇闻
更多
微信开通在线支付
“致青春”消费高涨
股票式茶叶你敢买吗
股民最怕"夫妻上市公司"
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
财经大数据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基金人物秀
·
中经即时解盘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国际在线
CNTV
中青网
中国台湾网
中广网
中国西藏网
中新网
中工网
光明网
百度
新浪
搜狐
网易
凤凰
腾讯
和讯
友情链接
国家机关
地方政府网站
地方新闻网站
媒体网站
中央企业
金融机构
热点网站
财经网站
电子商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