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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区适时、适当调整统筹标准,提高医疗费支付水平,减轻群众实际负担。”昨日,在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政府要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林邦彦,秘书长周成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实施《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提出,我市要依法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街道、居委会的指导与监督职权,坚持新区与老区并重,提升老城区的物业管理质量。对我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会议强调,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合理使用。
对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会议认为,我市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养老保险补贴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切实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群众利益得到了保障。
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时间不长,没有现成可借鉴的经验,在建立推进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社会期望落差较大,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面临“补贴水平和参保率偏低,保费收缴和股份社成员利益平衡难”的状况,社会救助体系动态管理不够规范,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存在“低能”与“高就”的矛盾。如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大,实际赔付率偏低的问题。
会议建议,我市要通过提高医疗费支付比例和提高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健全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规范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实效。
会议决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定于2008年10月27日上午召开,时间半天。
作者:王晓琦
(来源:顺畅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