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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业务员挪用货款近700万元用于挥霍 8年时间作案数次未被公司发现

2019年08月13日 17:48    来源: 和讯网    

  8月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波挪用公司资金被判刑。

  挪用货款近700万用于挥霍

  判决书显示,张某波原系兴民智通业务员,2010年至2018年3月间,张某波利用收取货款,承揽业务等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客户所付货款共计683.78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张某波侵吞公司货款的明细在判决书中也予以披露。

  2010年至2018年3月,张某波将兴民智通销售到北汽黑豹汽车的43210个车轮钢圈专卖给兴民公司在文登地区的代理商谭某,所得货款240万元均被其挥霍。

  2017年12月15日,张某波从北汽黑豹汽车领取该公司付给兴民智通的承兑汇票44.46万元,并通过时某将承兑汇票贴现,贴现所得均被其挥霍。

  2018年3月26日,张某波委托谭某从北汽黑豹汽车领取该公司付给兴民智通的承兑汇票总计50万元,并通过时某、王某将承兑汇票贴现,贴现所得均被其挥霍。

  2016年12月30日至2018年3月29日,张某波从辽宁汽车机电经贸公司领取该公司给兴民智通的承兑汇票总计326.44万元,并通过时某将承兑汇票贴现,贴现所得均被其挥霍。

  2014年至2015年,张某波将兴民智通存放于哈尔滨滨飞综合机械公司用于组装后销售给哈飞汽车及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车轮转卖给朱某、崔某、刘某,所得货款22.8877万元均被其挥霍。

  原始股抵债获刑四年

  据张某波自己供述,其挪用公司资金还有所依仗。“2009年的时候,兴民智通打算上市,公司老总答应给我一些原始股份,我想着花点公司的货款,等以后公司上市后将股票卖掉再把货款补上。”张某波说。

  事实上,张某波也确有兴民智通的原始股,而且是在很早之前由兴民智通老板王某所赠。兴民智通负责公司后勤保障及安全等工作的孙某称,2007年12月,兴民智通老板与张某波签订了赠股合同,共赠送张某波15万原始股。

  当时王某与张某波签订赠股合同时,合规规定员工有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开除等情形,应将股份无偿赠还公司的条款。

  但张某波并没有通过减持股票偿还货款的想法。孙某表示,张某波曾经坚持过2.3万股股票,减持所得166.73万元被张某波领走。此笔钱款去向判决书中并未披露。

  判决书显示,本案系兴民智通报案才案发,但这已经据张某波挪用货款过去了8年时间。案发后,张某波于2018年8月14日被龙口市公安局网上追逃,并于2018年9月27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投案。

  据张某波供述,其所得货款被用于投资、买彩票、赌博以及个人消费。就披露出来的张某波在中心证券的投资情况,资金余额仅为1216.56元。

  2019年2月21日,张某波自愿将其持有的全部兴民智通股权和挪用公司资金购买的雪铁龙C5轿车退还公司,并用于弥补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兴民智通同意将其股权按市值进行抵扣。最终其股权共抵扣101.6万元,车辆抵扣20万元。

  最终,法院以张某波犯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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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17:48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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