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中引起
"员工主动辞职"事件的相关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从华为万人辞职运动事件看劳动合同法定位
中国最有影响的民营企业之一华为公司近万名员工与其总裁任正非一起集体辞职,考虑到华为的影响力,这一事件对于市场具有震动性。再考虑到这次集体辞职事件其大背景是规避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因此其背后的内涵发人深思。[详细
新劳动合同法的十年大“陷”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条件有一条得到满足的,都将自动赋予劳动者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者,单方面享有选择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非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 [详细]
裁员:一部新法引发的阵痛
新劳动合同法:劳方为大还是资方为大?
不宜夸大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倒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