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再认定约20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2007年08月23日 00:00   来源:国际金融报   刘铮

    劳动保障部8月22日宣布,将于今年9月开始受理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这次拟认定20家左右。

    劳动保障部为此发出的通告指出,这次资格认定将坚持按照市场实际需求审慎、渐进的原则,从严控制数量。拟认定的20家左右中,法人受托机构6家左右,账户管理人5家左右,托管人4家左右,投资管理人5家左右。

    劳动保障部要求,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内部管理、工作流程、技术系统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必须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确保受托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

    2005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当时认定了37家机构的资格。

    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1991年我国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已从2001年的200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900亿元左右。

    劳动保障部今年初提出,原社保经办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向规范的企业年金过渡工作要在今年底完成。

(责任编辑: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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