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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探索发行转股条款永续债

2019年02月20日 07:34    来源: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吴限)2月1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下一步将会进一步优化条款设计,完善资本补充债券触发条件和损失吸收机制,探索发行转股条款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

  1月25日,中国银行成功发行首单银行永续债,一次性完成400亿元上限发行,实现2倍以上认购,发行利率处于预测发行区间的下限,获得市场的充分认可。

  除永续债外,未来通过债券市场来补充银行资本,还有哪些工作可做?在投资者范围扩充方面,潘功胜举例称,比如扩宽资本补充债券投资者范围,是不是可以推动商业银行资本债券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允许合格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投资资本补充债券;比如扩大境外机构对中国资本补充债券的投资,也可以允许有条件的中国商业银行到境外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还可以推动一些长期投资者,比如基金、年金等参与投资资本补充债券。

  此外,潘功胜还指出,通过债券市场补充资本,在不同资本工具条款设计方面还有很多可以探索的地方。此次推出的主要是减记型永续债,国际上很多发行的永续债是转股型的永续债。减记型永续债是当某一条款触发的时候,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减记到0;而转股型的永续债是当某一个事件触发的时候,投资者的债券可以转为对发行人的股权,这就是永续债在巴塞尔监管委员会的规则中可以算作监管资本的原因。“这一次首先推出的是减记型永续债,下一步将会进一步优化条款设计,完善资本补充债券触发条件和损失吸收机制,探索发行转股条款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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