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被罚60万元: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后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再次投资
2024年08月19日 15:38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8月17日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25号)显示,因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后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再次投资;理财产品间资产转仓价格偏离公允价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60万元。
(台海网综合)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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