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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现金支付发声:不得排斥和歧视!

2020年12月17日 07:1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段 炼

  12月15日,央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规范现金使用行为的基本原则在于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天的吹风会上,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暗访巡查等多种方式摸底排查;建立违法主体名录库,重点跟踪、持续整治;同时深入研究人民币流通环境发展的规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升整治的效果。

  遇到现金被拒收可投诉

  央行表示,公告出台的原因在于,经过近几年的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商户、机构等主体对自身在现金收付中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误区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户体验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对现金收付环境又产生了新的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

  对此,央行在公告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等现金收付主体,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现金收付服务主体提出了规范要求。

  针对金融机构,公告显示,与客户面对面办理金融业务涉及现金收付及费用缴纳的,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金融机构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公共服务收费受托方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现金服务作为基础性业务,充分考虑现金使用需求及存取便利性,确保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满足公众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在本机构开设账户的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引导其严格遵守现金收付规范。

  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公告指出,应充分考虑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兼容性,做好对服务对象的提示,不得要求或诱导其他单位、个人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无现金支付或歧视现金支付概念。

  对于公众,遇到现金被拒收的情况怎么办?央行表示,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将建违法主体名录库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不得拒收现金、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并对人民银行作出职责分工,目前该项工作进展如何?

  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有落实措施。具体看来,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拒收现金新问题和新现象,既要关注拒收现金的基本特征,又要准确把握其在不同领域、场景的具体表现,精准定位,分类施策,确保实效。

  二是坚持金融为民。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是人民银行金融为民的基础工程,以服务消费、畅通支付流通环境、保障民生为指导,以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尊重公众选择权为根本目标,打造多元化支付条件下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三是坚持持续整治。要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暗访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违法主体名录库,重点跟踪、持续整治。

  四是坚持治疏并举。要畅通投诉、举报各类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反馈;对涉及公共服务、民生以及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主体,要严肃整治。

  五是坚持协同治理。要会同地方政府,调动多方力量构建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要主动对接基层社区,发挥服务功能,打造以基层社区为基础的治理格局;要依托商业银行,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为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吹风会上,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通过暗访巡查等多种方式摸底排查;建立违法主体名录库,重点跟踪、持续整治;同时深入研究人民币流通环境发展的规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升整治的效果。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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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现金支付发声:不得排斥和歧视!

2020-12-17 07:1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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