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企业骗取洞口农商行1200万贷款 法定代表人获刑一年半
2020年02月21日 18:43
来源:
和讯
2月21日,洞口县人民法院披露一起地产企业的骗贷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份左右,洞口县橘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紧张,法定代表人舒某新决定虚构“立新购物广场”项目,向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借贷款1200万元。
2014年8月,洞口县橘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花钱制作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并以桔城花园1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于2014年9月16日从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借得贷款1200万元,现贷款尚未归还。
2016年8月5日,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抵押房产被变卖后,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1200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
案发后,被告人舒某新于2017年11月6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公诉机关建议可适用缓刑。
洞口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洞口县橘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舒某新使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12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洞口县橘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舒某新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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