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2020年01月10日 14:0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湛银罚〔2019〕3、4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建设银行”,601939.SH)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30.6万元,并对该行主要负责人罚款2.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成立于1989年11月11日,石仁苍为负责人。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 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
湛银罚〔2019〕3号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对单位处以人民币30.6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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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主要负责人 |
湛银罚〔2019〕4号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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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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