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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临泉农商行现599万骗贷案 两名信贷员涉违法放贷被定罪

2018年08月16日 21:27    来源: 和讯网     云谈

  和讯网消息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一名经商人士先后以12人名义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13笔贷款共计599万,其中部分无法贷款。两名信贷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贷前调查职责,违法发放贷款9笔,致使近400万元的贷款无法收回。

  根据调查显示,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期间,詹玲丽先后以王建东、韦新华、韦某、常某、刘某1等12人及其本人名义,采取虚构贷款用途、提供部分虚假贷款资料的方式,向安徽临泉农商行营业部北关支行、张营支行等处贷款13笔,骗取贷款金额共计599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处理交通事故、购房等。

  贷款到期后,詹玲丽偿还部分钱款并分别做换据贷款。立案前到期未归还贷款本金464.33万元,目前尚未归还贷款本金为165.265564万元。

  临泉农商行北关支信贷员李献侠作为,负责的韦某、常某、刘某2、刘某1、刘某3、詹玲丽名义下6笔贷款的调查工作,未按照规定履行贷前调查职责,出具同意发放贷款报告,违法发放贷款6笔共229万元,立案前未收回贷款本金194万元。

  临泉农商行张营支行信贷员赵存星作为,负责王建东、韦新华、谢平名义下三笔贷款的调查工作,未按照规定履行贷前调查职责,出具同意发放贷款报告,违法发放贷款3笔共200万元,立案前未收回贷款本金198万元。

  一审法院法院依法判处詹玲丽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李献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赵存星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责令詹玲丽退赔安徽临泉农商行人民币165万元。

  李献侠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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